8月29日,盘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恒志主持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会议。会上,李恒志院长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提出的具体要求,并要求党员干部把本次会议精神与历次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和担当,更好地服务辽宁振兴发展。
会议指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下重要政治任务,要把讲话精神落实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对辽宁高度重视、深情牵挂、亲切关怀,多次就辽宁工作发表总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辽宁振兴发展指明方向、明确路径。我院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要求,让发展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强基导向、以党建引领基层管理,加强和改进基层工作。李恒志院长根据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做出具体工作部署:1、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大局,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2、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五化”和“示范”法庭创建进程,更好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3、持续加强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开启环资审判新格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4、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妥善处理民生案件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凝心聚力、再接再厉,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当前各项重点,要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系统管理,大力发展斗争精神,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抓落实的能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对党忠诚、为人民服务的政治理念,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回报习近平总书记、回报党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