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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田间地头 走进百姓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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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1-29 15:17:25 打印 字号: | |

秋收以来


基层法官们纷纷走进田间地头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努力将纠纷化解于田畔

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将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

送进百姓心头






案结事了握手和

近日,宽甸满族自治县杨木川镇边沟村的4家农户遇到了难心事。今年初,他们共同承包了280亩农田种植玉米。7月中旬,为了让玉米有更好的收成,他们在被告经营的农药店里购买了水溶性氮肥。农药店老板承诺,使用该肥料玉米产量会明显超出使用普通尿素的玉米,同时为其施肥作业。


施肥完毕一周后,4家农户发现,喷施了氮肥的180余亩玉米均出现萎秆状况,而没有喷洒该肥料的100亩玉米则未出现此状况。直到玉米成熟,萎秆症状仍未好转,且较另100亩玉米明显减产。经鉴定,该氮肥符合国家标准,无质量问题。损失该找谁索赔?无奈之下,4家农户来到杨木川法庭提起诉讼。


经过现场勘察和实地走访,法官发现喷洒氮肥的玉米相较于未喷洒的玉米确实长势较差,产量偏低,原告所诉属实。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法官找到了“突破口”——该氮肥在使用说明中明确要求避免在炎热高温天气喷洒,而被告喷洒氮肥时正值七月酷暑,又均在上午10点钟左右作业,很可能因此导致所施氮肥起了“反效果”,被告作为施肥作业方,存在操作不当问题。


症结找到,矛盾厘清。法官据此向原、被告进行了释明法理,双方很快达成和解:被告给付赔偿,原告撤回起诉。一场纠纷顺利化解。


助力秋收暖人心

近日,昌图县人民法院三江口人民法庭联合属地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深入田间地头,针对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开展现场调解。


据了解,1998年第二轮土地延包时,五丰村村民李某和哥哥分别以家庭为单位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而后,李某哥哥因成家搬至他村居住,其分得的2亩土地交由李某耕种。后因李某哥哥在现居村分得了土地,故向村委会表示交还原有的2亩土地。


考虑到李某一直耕种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包权,但李某不同意缴纳承包费用。据此,村两委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此地交由张某承包,张某亦缴纳了承包费用。


今年秋收时,李某与张某因该地承包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村书记找到法庭,希望法庭介入调解纠纷。“先着手完成秋收工作,别让一年的辛苦付出白费了。”在现场,三江口法庭庭长翟星星的一句话,缓和了此前双方剑拔弩张的状态。随后,法官与调解员、村干部等人就在田间地头上,通过“面对面”“背对背”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几个小时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纠纷顺利化解。


亲和执行巧解纷

在刚刚收割完玉米杆的地头上,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东东席地而坐,边唠家常嗑边做手头案件工作……


原来,2020年7月,丛老汉的儿子丛某某因牟某某擅自将其承包地的泥土挖出使用,将牟某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原告承包地取土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判决被告牟某某回填原告丛某某土地100立方米泥土,赔偿大豆经济损失款76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王东东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牟某某,被执行人却满腹委屈,认为两家土地相邻,一直以来关系也处得不错,案涉土地本就是斜坡,很难耕种,丛某某起诉完全是“找事儿”。经过王东东反复、耐心地释法明理,牟某某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问题,承诺在秋收后进行回填。


在向丛老汉了解案情过程中,这位有着52年党龄的老党员反复说给法院添了麻烦,答应做儿子的思想工作。秋收过后,丛老汉与王东东一起来到执行现场。最终,被执行人将案涉土地回填至可耕种状态,赔偿执行款同步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巡回审判护民生

10月20日,建平县人民法院黑水人民法庭将审判庭开到了群众的家门口,巡回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原告与被告是地邻,因土地的权属、地界等问题纠缠多年,政府、村委会数次调解都无济于事。此次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考虑到处于秋收时期,原告在外工作,被告老夫妻自己收割庄稼打场脱粒等实际情况,陈光法官专门到被告的地头做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调解。


鉴于双方当事人均忙于农务无法到庭,为保证不误农时、及时解纷,陈光决定到村里现场开庭调解。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坚持情理法相结合,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最后原、被告均同意调解,并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



 
来源:转自公众号“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