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盘锦市河长制办公室、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方案》和《盘山县总河长令(第6号)》,7月21日,盘山县人民法院联合盘山县河长办、盘山县人民检察院深入盘山县管理河段开展巡河检查,实地查看了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及防汛工作相关情况。
巡河过程中,盘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恒志与调研成员来到古城子岗皮岭等地,就河流有无垃圾、污染物、漂浮物,入河排污口是否全面封堵,河流附近是否有违章建筑,河流岸边绿化、亮化、美化等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被破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巡查,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相关管理人员认真进行整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盘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做好河长制工作至关重要
下一步,盘山县法院将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守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司法的有效衔接,打好组合拳,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同筑辽河流域生态屏障,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盘山县法院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