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盘山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他一心为民、刚正不阿,几十年如一日地坚守在一线办案。2022年度,他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他,就是人民法官—赵军。
司法为民,把纠纷实质化解在第一线
32年的职业生涯中,赵军始终牢固树立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价值观,坚守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他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16字方针,努力做到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案子只要有一线调解希望,他都不会轻言放弃。
2022年6月,赵军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当事人之间矛盾比较激烈。深入了解案情后,赵军以孩子为出发点,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阐述离婚对子女的负面影响,并安抚其情绪。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在任职高升法庭庭长期间,赵军积极倡导并带头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以法庭为试点,建立起由法院主导、各村调委会、妇联、保险协会等多个部门联动的诉调对接体系,为盘山县人民法院建立多元解纷机制提供了范例。在他的积极带领下,整个高升法庭年均调撤率达到70.3%。
“有的老百姓,一辈子可能只打一次官司,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赵军的座右铭,也是他多年来敬业求真的源泉动力。
服务大局,把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赵军时常思考如何更好地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对于企业之间因相互担保、资金拆借等形成的纠纷,他充分利用诉讼辅导、法律释明、风险提示等手段,引导当事人慎重起诉、自行协商,尽可能地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
2022年5月,东港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盘山县承揽了一处工程后,向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温室建材,但一直未结清货款,某科技公司无奈诉至法院。双方均不是本地企业,且受疫情影响,到盘锦开庭非常不便,赵军审查卷宗后认为,该案证据充分、事实明了,决定开展线上调解。经过赵军多日的沟通协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原告申请撤诉。
办一件案子,保一个企业。在审理涉企相关案件时,赵军总会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地为双方当事人考虑,既做到为企业解决当下的司法难题,又做到切实为企业持续稳定经营发展着想。
累而不怠,把担当作为刻进骨头里
在盘山县人民法院任职,赵军已17年,有15年都驻守在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案多人少,他一人担起全庭大部分案件的审判任务,年均审理案件300余件,结案率达95%,各项质效指标均位居全院前列。
身为党员干部,赵军恪尽职守,以朴素的敬业精神感染着周围的人。他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不定时发作,但从来都没影响过工作。他曾忍着剧痛咬紧牙关走上审判台完成庭审,曾单膝跪地使用电脑制作裁判文书,也曾扎紧护腰带认真查阅卷宗了解案情.……“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份职业,就选择了忠诚、奉献、责任、无私,也许会孤独、忙碌、疲惫,但我义无反顾、风雨兼程。”赵军说道。
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赵军脚踏实地,勇于担当,书写着非凡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