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宋某急需资金
王某通过微信
向宋某转账两万元
让王某没想到的是
还款日期已过
宋某却迟迟不肯偿还余款
王某只好将宋某诉至
盘山县人民法院
日前
盘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案情简介
王某与宋某原本是一对关系要好的朋友。
2022年9月8日,急需资金的宋某向王某借款两万元。而后,王某通过微信转账将两万元转给宋某。
过了一段时间后,宋某偿还王某2000元,并于2022年10月15日,为王某出具18000元的借条一张,承诺于当月月底还清。
还款日期过后,宋某却迟迟不肯偿还其余欠款,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宋某偿还原告王某18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庭审时刻
经盘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宋某向原告王某借款,双方之间形成民间借贷关系。
原告基于被告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的事实提出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其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
判决书
日前,盘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某借款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