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发展理念,沙岭人民法庭针对涉企案件通过采用诉前介入、暖心调解等措施,为企业和当事人开辟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地方经济的职能。
2023年3月,5名农民工来到盘山县人民法院沙岭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分中心,“老板不给我们发工资,还打了欠条,请法官帮帮我们。”由于拖欠两个月的工资迟迟得不到给付,多次到企业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辖区内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工资款。沙岭人民法庭庭长苗长阔了解到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向院领导汇报,“请大家放心,一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结果。”苗庭长和书记员一边进行案件登记处理,一边安抚着大家的情绪。事后,苗庭长第一时间与被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带领法庭干警多次来到涉案企业,积极与各方当事人进行磋商,通过组织一系列座谈会,苗庭长了解到之所以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受疫情关系的影响,导致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如果按照工资欠条约定的简单一判断了之,可能会对涉案企业的发展造成巨大影响。考虑到被告企业并非恶意拖欠工资,苗庭长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采用诉前、诉中调解的方式,细致、耐心地进行调解工作。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10余名农民工共计18万元的工资得到支付,并以全部撤诉结案。
该系列案件的圆满处理不仅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涉诉企业的良好声誉,沙岭人民法庭全体干警过硬的专业素养、踏实的工作态度、耐心的群众工作能力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