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降百物肃,御冬必此须。”作为从凉爽到寒冷的过渡节气,既没有盛夏时节的暑气蒸人,也没有隆冬时节的万物萧瑟,此时北方地区已入晚秋,枫红橘黄,秋意最为浓郁,“秋暮露成霜,农事劳作忙”田间地头农民抢抓农时忙于管护、秋粮收获更是一派农忙的喜悦景象。
此时的盘山县吴家镇
作为远近闻名的稻米河蟹之乡
又到了河蟹肥美
稻米飘香的季节
放眼望去稻田里、果园内,大棚里,村民们调配农具、收割稻谷、捕捞河蟹……盘山县人民法院吴家人民法庭就坐落在这片充满繁荣兴旺的地方。
“赵法官,您能亲自来,
我们就放心了”。
吴家法庭赵瑞法官刚一迈进村委会大门,村干部就拉着赵法官的手激动的说到。据了解,当事人承包村集体土地多年并未缴纳土地承包费,经村里多次交涉,至今仍未交纳相关土地承包金,看到法官亲自来到村里了解情况,村干部心里瞬间就踏实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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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赵瑞法官立即决定联系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多次电话沟通未果情况下,法官来到当事人家里进行释法说理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当事人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违约行为,最终案件调解成功,当事人立即给付土地承包费,至此一件简单的小案件得到了成功化解。
“群众的诉求在哪里,我们的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受理的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案件,看似一些家长里短的小事,却是和农民息息相关大事。吴家法庭坚持“能动司法,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审判”的优势,汇聚多方力量,与辖区内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开展诉调对接工作,邀请当地懂政治、晓法律、通人情的退休党员干部、老乡贤、知识分子等加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以法育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化解群众纠纷,截至目前,调解成功案件169件,调解成功率38.94%,法庭同期立案量较去年相比降低了近10%。
霜降时节,秋风萧瑟日渐寒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
对于人民群众来说
每一起案件都是“大案”
要用心、用情、用力
办好群众的每一起“小案件”
在一件件小案中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