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山县法院沙岭法庭受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矛盾得以化解,被告向原告支付可工程款,最终原告撤回了起诉。
被告承揽了辖区内某厂房装修工程,将其中喷漆项目承包给了原告,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施工费用2万元,被告至今为给付,故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原、被告存在一些误会,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进行有效沟通。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并积极与双方沟通,分析其中利弊,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将欠款支付给了原告,原告撤回了起诉,至此一件案件圆满结案。
盘山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为契机,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把多元解纷机制挺在前面,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