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庆假期,边某带着家人出行游玩,在某游乐场乘坐海盗船时,不慎左脚第5趾骨粉碎性骨折,边某住院治疗45天,支出医疗费3万余元,出院后边某以海盗船没有护栏、门挡等安全防护措施致其受伤为由起诉游乐场赔偿其经济损失43900元。
审理认为,游乐场对边某受伤没有过错。游乐场提交产品制造合格证、出厂检验、安装施工、特种设备使用、安监、定期检验鉴定报告证明海盗船从款式设计到各项数据指标均符合行业规定标准。办案法官实地勘查,海盗船进、出口均设乘客须知,提示游客照相机、手机等贵重随身物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听从工作人员指示,入座坐好后由工作人员锁好安全压杠,不得离开座位;乘客应双手抓紧保护扶手,不能强行站立和互相嬉戏;设备未完全停稳之前,不得擅自强行离座,设备停稳后经工作人员示意依次离开等。法官试乘中工作人员操作规范,防护措施安全完整,工作人员表示海盗船启动前务必帮助每位游客锁好安全压杠、系紧安全带,能够认定游乐场对海盗船上的游客完全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边某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愿参加此类娱乐项目的风险性应有一定认知,受伤应系其不慎将左腿伸出舱外导致,经办案法官几番释明,边某最终明理撤回起诉。
法官观点
游乐场作为假期娱乐的主要场所为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其经营管理等活动场所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应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确保游乐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还应对设施设置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一定要在醒目位置标明适合游玩的年龄及安全须知,游乐场在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后应予免责。游客进入公共场所参与活动时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游玩中应对潜在风险提高警惕,不做危险举动,确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