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张法官,能够将心比心,解决了我们家的难题,让我们能够安心的过个好年”。近日,一起案件的当事人王女士将三面锦旗送到羊圈子法庭,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此前,法院对王女士姐弟俩的继承权纠纷案件依法公正判决,王女士非常感动。
案情回顾:
2013年,王女士姐弟俩的父母相继去世,生前留下了25亩盐滩,由王女士弟弟经营管理。现因政府要对盐滩进行盐改水,对盐滩给予补偿。王女士要求依法继承其应得份额,而其弟弟认为姐姐已经出嫁,很少过问家庭事务,所以无权继承,姐弟二人为此发生纠纷。
办案过程:
接到卷宗材料后,承办法官张斌立刻仔细研读卷宗,梳理证据。因王女士的父亲及弟弟都对盐滩进行了扩滩,双方对盐滩面积及应分割份额均存在较大争议,张斌法官多次到村委会调取证据。经过两次庭审,耐心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并充分发表质证意见,结合证人证言,最终确定了应分割的盐滩面积及补偿款数额。
因王女士父母生前未留有遗嘱,其姐弟二人系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故姐弟二人对补偿款各继承一半份额。
判决作出后,张斌法官耐心对王女士姐弟二人释法明理,从法理到人情,化解二人内心的隔阂,姐弟二人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积极履行,不再上诉。
法官说理:
如今,少数人仍存在“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陈旧观念,在遗产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款分配等领域侵害已经出嫁女儿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论当地有何村规民约和风俗习惯,都不能排除法律适用,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本案中,无论王女士是否出嫁,其继承权都应受到法律保护,依法与其弟弟平等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