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世界水日”前夕,辽宁高院召开辽宁法院环境资源优秀案例与裁判文书评选暨环资审判重点工作推进会,会上共评选出获奖案例24篇和获奖裁判文书6篇。盘锦中院及辖区环资审判集中管辖基层法院3篇优秀案例、1篇裁判文书获奖。
环境资源优秀案例优秀奖
● 邵某某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案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继晨)
● 阐某某、温某某污染环境案
(盘山县人民法院 李金宏)
● 董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盘山县人民法院 李金宏)
优秀裁判文书
● 某建筑石材开采有限公司、唐某某非法采矿案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 刁向怡)
裁判文书承载着司法公信力,其质量是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审判质效的集中体现。盘锦中院及辖区环资审判集中管辖基层法院将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案例编写水平,以专业化审判守护美丽盘锦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