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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振兴、平安先行”——盘山县人民法院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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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一末  发布时间:2024-06-15 13:47:31 打印 字号: | |

按照政法委有关通知要求,在上级法院的领导下,为提高盘山县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夯实平安盘山根基,更好支撑和保障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盘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

在宣传内容上,我院以“盘锦振兴、平安先行”为主题,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大安全”理念,大力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人民至上、治本抓源”主旨和“统筹发展、科技支撑、社会参与”的发展思路,大力宣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策文件,总结提炼和大力推广复制以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为主攻方向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实践典型经验;坚持抓平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目标导向,彰显法治思维,大力宣传反邪教、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命案及个人极端案(事)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重点领域政策法规和经验做法;坚持对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见义勇为英雄事迹重点宣传,深刻认识平安建设在推动盘山全面振兴中的重要性和先行作用,强调平安建设是盘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动盘山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

在宣传形式上,我院持续开展“常规宣传、阵地宣传、社会面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做到多视角展示、多层面推广、多点位开花、确保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展屏、宣传手册等线下媒体优势,组织干警与人民群众进行亲切友好、深入浅出的宣传语科普,同时又通过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更深刻地体会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又要善于借助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媒体,扩大平安建设的宣传辐射范围,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知天下,做让人民方便、满意的宣传;同时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好平安故事,旗帜鲜明反对形式主义,力戒铺张浪费,确保花小钱办大事。

在各位干警的积极努力下,和人民群众的密切配合中,盘山县人民法院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取得阶段性成功,后续仍将持续发力,形成持续性、常态化宣传。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