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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纠纷,法院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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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智超  发布时间:2024-06-13 14:09: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盘山县人民法院沙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借贷纠纷案,化解了双方隔阂,节约了诉讼成本,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被告刘某为周转资金向原告马某借款14万元,承诺尽快偿还,因两人为多年好友,原告二话不说直接给被告转账,被告偿还16000元后,剩余一直未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遂将刘某诉至法院。了解案情后,秉着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方法,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从情理法的角度与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疏解心结,以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分析利弊,让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希望双方顾念多年朋友情谊,体谅彼此当前的难处,于是,原告同意被告分期偿还的提议。最终,双方当事达成共识,握手言和,原被告的关系也在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

案件无大小,皆为民生事。沙岭法庭将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小案件,服务大民生,让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