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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联络解民忧 便民质效两不误——盘山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诉答示范文书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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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阚赛  发布时间:2024-08-09 09:22:02 打印 字号: | |

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诉讼便利以及提升司法质效的更高需求,盘山县人民法院根据省、市法院相关工作要求,迅速开展了诉答文书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撰写起诉状、答辩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道关口,为使更多诉讼参与人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主张,降低诉讼成本,盘山县法院针对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继承、物业服务合同等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统一规范书写格式和内容,研究制作了《诉答文书示范文本》,并在盘山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醒目位置放置文本模板和二维码,方便来院群众了解。同时,有针对性地提供诉讼材料,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法律文书的撰写困难问题。特别对第一次来院咨询的当事人安排专人全方位讲解“诉答文书规范化”的相关材料,指导当事人熟练使用。


就是下方这个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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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盘山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践行“如我在诉”,为当事人提供智能诉讼和专业化法律服务,创新诉讼服务举措,提高诉讼服务质效,优化人民群众诉讼体验,切实将司法便民、利民、为民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