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针对多种常见纠纷,制发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于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自《通知》发布后,盘山县人民法院迅速响应,大力宣传推广,积极引导当事人、律师深入了解、主动应用。在诉讼服务大厅提供电子版文书样式和实例参考文本,并指派专人指导当事人填写,让当事人看的明白、用的方便。
在推广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的过程中,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填写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不影响同步提交按自己表述习惯形成的起诉状、答辩状。
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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