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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起纷争,法院调解“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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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1-20 14:57: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盘山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最终和平“分手”,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案情简介:原告陈某与被告郭某于2022年9月27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双方婚后感情不好,缺乏沟通了解,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告长期对家庭没有经济支持,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认为自己具有抚养女儿的能力和条件,且孩子也一直由原告照顾,被告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由于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原告向胡家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张莉莉在接收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给双方打电话询问案件事实情况,倾听了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原因,分析她们婚姻中出现问题的症结,并建议双方暂且冷静下来,重新审视这段婚姻,但原被告均表示再无和好可能,去民政局还需要30天冷静期,想通过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尽快做个了断。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债务等问题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离婚是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的结果,不仅涉及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还涉及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债务等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面对离婚纠纷案件,法官积极进行调解,有时是为了让感情未完全破裂有和好可能的当事人通过第三方介入帮助其分析面对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改变内心想法,破镜重圆;有时则是为了让双方当事人以更理性的方式达成共识,放过彼此,和平分手,奔赴美好的未来。调解离婚有利于缓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关系,盘山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一直秉持高效、便捷的理念为辖区内的群众办实事儿。

 
来源:盘山县人民法院胡家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