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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法庭调解“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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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1-20 14:59:31 打印 字号: | |

2025年新年上班第一个庭审,盘山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迎来了胡家法庭调解工作的“开门红”。

   案情回顾:2024年8月5日,原告李某通过楼房张贴广告的售楼电话号与被告夏某取得联系。被告夏某称其有房屋对外出售。原被告双方协商于2024年8月11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房屋总购房款为125,000元,当天原告支付给被告5,000元订金。2024年8月13日,被告以要买房子需要资金为由向原告主张先支付60,000房款,应被告要求付款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房款过户完成后继续支付,双方约定去房产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24年8月14日,原告应被告约定来到房产中心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被房产中心工作人员告知被告出售的房屋依法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原告随后多次向被告要求退还65,000元购房款,被告以钱款已经用于偿还他人欠款,现在已经没有钱为由拒绝退还。为了自身的维护合法权益,现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胡家法庭承办法官张莉莉在了解案情后,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仔细分析案件的焦点问题,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夏某同意退还原告的购房款,但因其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钱,同意每月打工的工资全部分期给付原告,直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原告表示可以接受这个调解方案,双方握手言和。

新年新气象,盘山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会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处理彰显司法的温度,以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努力提高辖区内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来源:盘山县人民法院胡家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